78、我偏要亲近(粉红加更)[第2页/共4页]

东方若儿愤怒地瞪着他。

东方若儿转头怒道:“大喊小叫做甚么!”

知秀便道:“没事,你持续抚玩,我们去那边说说话。”

金伯曰俄然感觉莫名地好笑。

因为是逆流而行,不免跟劈面来的人有所摩擦碰撞,金伯曰想去护着知秀,却发明那左骄阳已经用一只胳膊虚环着她,并且成心偶然地,仿佛将他给隔在了中间。

(不占字数的题外话:又被说没逻辑不公道了。唉,陶苏每本书都要被如许说的。实在写的时候,陶苏本身也晓得有些细节没做好,能够有读者会质疑了。因为本书的主线设想还算丰富,陶苏感觉应当够写了,以是尽量想着捞干的写。像贵族令媛出门必带丫环甚么的,咱也看过量年的宅斗和种田,当然也晓得,只是如果出门时写带了丫环,那么前面写配角的时候就必须顾及丫环的反应和行动,一来二去字数就多了,而这些字数对主线情节并无帮忙,读者很能够也只是眼睛一扫,并不在乎,即是就是水分了。总之,读者的定见,陶苏都会看,能改进的就改进,不管是夸的还是骂的,能把批评留下的就是真读者,每一名陶苏都拜谢~)

近似于小孩子刚找到一件别人看走眼的好玩具,却发明有小我跟他一样慧眼识珠盯上了这个玩具,有种淡淡的危急感。

东方若儿尖声道:“兰方越!我那里获咎你了!”她咬着嘴唇,竟是忍不住红了眼眶。

对比于他的喜笑容开,东方若儿立即就沉了一张脸,劈脸就道:“你还敢来见我!”

就这么个小女子,又不是倾国倾城的,竟然也有人抢!

金伯曰跟紧了他们,一刻不离知秀摆布。

兰方越吓了一跳,道:“不过是开句打趣嘛,如何了这是……”

金伯曰便笑道:“略知一二。”

“看甚么!有甚么都雅的!”她肝火冲冲地骂了一句,甩了袖子就走,两个丫环从速跟上去。

毕竟他之前跟东方若儿也算是朋友,白马城的贵族青年之间常常集会,也是昂首不见低头见的友情,他虽看不惯东方若儿的做派,但作为一个大男人,倒是不奇怪跟女人吵架的。

右边那只手,手指苗条,皮肤白净,指甲修剪得整齐,光彩光润,一看就晓得保养极好的,是金伯曰的手。

兰方越忙不迭地拖了知秀走,不肯跟东方若儿持续起抵触。

金伯曰道:“本日又朋友在侧,不便逗留。”他也看出知秀等人对赏花没甚么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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