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里齐的眸光在缩紧,透着股伤害的气味。

百里齐乌黑的瞳孔,通俗的落在她眼睛里,轻风透过树林,拂动他额角一缕碎发,扫过俊朗的五官,或许是有点痒,他左边脸颊抽了抽:“你何故会以为,本王喜好莺莺。”

车把式:“啊?”

医馆和茶馆,间隔不近,马车来回都要一个时候风景,沈心颜在狗蛋能下床后,就没去看过他。

公然公然,沈心颜就说嘛,原著再如何被她改的一塌胡涂,她也没改人家青梅竹马两小无猜的设定。

“如何了?”

“沈心颜,你当本王是甚么?”

沈心颜:“那,那你喜好她不是很普通吗?”

百里齐:“他是个很有才调的人。”

好不轻易积累到了400多点的好感度,一下子掉到100多,心塞到爆炸。

沈心颜一愣。

公然,成也白莺莺,败也白莺莺。

【体系:好感度-300】

“刚才来,到处找不到王爷,也不见王爷的人,本来是去救三世子了,这世子也是玩皮,大夏季的上山干吗,被野猪夹差点夹断腿,王爷救他,该不是这野猪夹是王爷放的吧,不然王爷的雅舍四周,哪个猎户还敢来放野猪夹了。”

“带他出去。”

“丢了个男二。”

沈心颜有气有力的摆摆手:“走吧,送我回家,辛苦你久等。”

被百里齐捏着的手臂,也感遭到那股力量在收紧。

会被安设区在医馆,是因为他被弄下山时伤的太重,直接在医馆里待了两个多月才勉强能够扶着墙行走,三个月的时候,才气一瘸一拐的独立行走,悠长住在医馆,是今厥后就干脆留在了医馆。

只留下沈心颜,在夜风中混乱,别的祷告着体系千万别出来。

“谁。”

一身青灰色长袍,清利落索,头上带个同色的软帽,一大把粗暴的络腮胡子,修剪的干清干净,只余一末节胡茬子,看上去整张脸洁净了很多。

她首要目标是来刷好感度的。

“王爷,你是不是还信不过我?你是不是感觉我是情势所迫,冒充投诚朝廷,现实在寻着机遇,抨击朝廷抨击你?我在这里发誓,我是朴拙的投奔朝廷的,我是至心实意的要做个良民,刀尖上舔血的日子,我真的过够了。我承认,我靠近白蜜斯体例是用了心机,不大光彩,可我确确实在就是想和白蜜斯交个朋友。”

不过想来,作为质子,他的日子不能好过。

百里齐已经背过身去,负手而立,留给她一个清冷倨傲的背影:“你走吧,今后此处,你不准踏入此处半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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