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惊风乱飐芙蓉水。[第1页/共4页]

猝不及防之下,只听一声重物落地的声响,天祭剑将胡铁花桌旁的地盘砸出了一个不深不浅的坑。

胡铁花的感喟声更大了,他往二楼的方向看了一眼,问道:“那小子也是为了铁矿去的?”

叶且歌没有笑他,只是将天祭剑接回,重新系在腰后,这才对胡铁花有些无法的说道:“师门武学必以轻重二剑相共同方才气阐扬能力,胡大哥方才瞥见了,单是这一柄重剑,就足有七十斤重,用料自不必细说。便是我这柄轻剑,虽号称是轻剑,却也要比平凡人用的长剑要重一些。”

黑衣,长剑,面庞若霜雪。

并不是吃不得苦的娇气少女,只是叶且歌不喜好疼痛罢了。以是若非需求,她宁肯好的慢一些,也不会用这瓶伤药的。

到了堆栈的时候,叶且歌还好,跟在她身后的陆小凤却已经近乎要昏倒畴昔。末端,还是叶且歌仗着本身的一把好力量,连拖带拽的将人弄进了堆栈。

黑衣少年的伤口又深又长,这药洒下去先是狠恶的灼烧感,几近要让他觉得面前这个无事献殷勤的人是关键他。而让这个黑衣少年没有拔剑的启事是,在这阵狠恶的灼烧感褪去后,伤口处真的有一些清冷,还伴跟着伤口愈合的些微痒意,的确温馨很多。

胡铁花捏了捏眉心,叹了一口气道:“我晓得你能晓得这里有精铁矿,还不远万里而来,家道必然不俗。但是这精铁矿从一开采出来便被西方魔教把控,听你的话的意义,此次你要铸剑的用量恐怕也不小。”

叶且歌看了一眼陆小凤,见他摇了点头,便对老板娘道:“姐姐不消忙,他本身能对付的。”说着,叶且歌又取出一瓶补气血的丹药递给陆小凤,叮咛道:“吃一颗就好,补气血的,吃多了反倒是过犹不及。”

陆小凤点了点头,唤了一句“叶兄”。他的神采称不上是都雅,但是对于帮忙过本身的人,他也做不到一向板着脸,因而只能勉强的笑了笑,因为这个笑容,让他因失血本就惨白,又沾满了大漠的风沙的脸变得更加苦涩了几分。

叶且歌有些哭笑不得,不得不提示道:“但是那却也是没用的,就是你能抱得动像我这柄剑这么重的原石,最后能冶炼出来的,也不过是四个拳头那么大的精铁。唔,恰好够半截剑了。”

他从楼上走了下来。那一身轻功该当是极好,以是哪怕他没有决计,足下也没有收回一丝声响。

叶且歌给他的药是白云城特产的金疮药,止血消毒都有奇效。独一让叶且歌不喜的处所大抵是,这个药上了以后……会特别的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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