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三章 巧遇书生[第2页/共3页]

萧绰拾起羊毫,感觉这羊毫比普通的羊毫沉重很多,细看本来这笔杆自与普通的笔杆分歧,普通的笔杆都取材于青竹、紫竹、斑竹、罗汉竹等,最算是特别的笔杆也只不过用红木、牛角、骨料、象牙、玉石所制作。而这个笔杆倒是用镔铁所制。

乌黑的头发在头顶梳着整齐的发髻,套在一个精美的白玉发冠当中,从玉冠两边垂下淡绿色丝质冠带,鄙人额系着一个流花结。

他的皮肤很白,因为皮肤白,俊美的五官看起来便份外光鲜,特别是双唇,几近像涂了胭脂般红润。但他边幅固然美,却涓滴没有女气;特别是那双眼睛,看起来既聪明又高傲。

萧绰越追越远,俄然心下一动,悄悄地拾起一小石子,藏在身后,待那只兔子再次呈现在她面前时,俄然‘嗖’地一挥手,那石子显抛物线状况,向着兔子掷去。

萧绰道:“好吧,兔子先给我。”

萧绰道:“那恰好一边赏景,一边去往雁荡山。不过最好我们这回走一些偏辟地小道,不要太招摇,不然再碰到火宫恪可就糟了。”

萧绰一愣,道:“你说甚么?”

他抱拳低首道:“女人请了,那只小兔乃是我家仆人的宠物,女人请高抬贵手放了它吧!”

霍隽一愣,他道:“你说阿谁墨客的笔是镔铁制造?笔毛又好似蚕丝制作?”霍隽低头深思了一下,又道:“我固然不知此人是谁,但是此人必然是会技艺的,而那杆笔就是他的兵器。江湖上用笔做兵器的也很多,我实在想不出来他是谁。”

萧绰也不睬他,把笔塞到他手中,又去捉那只兔子了。那只兔子见到墨客竟然不跑了,刚才的响动或许是吓到它了,它现在躲在草丛中,一动不动。见萧绰过来,却俄然蹿到墨客面前,在他的裤角上蹭来蹭去,仿佛真的很亲热的模样。

墨客笑笑,手重飘飘的一抬,那兔子就已在他的手中,墨客把兔子递给萧绰道:“君子一言,快马一鞭。我信赖女人不会失期于人的。”话音未落,人已跃出了萧绰的视野。

霍隽道:“接下来,我还要往雁荡山方向去,不过这回我可要渐渐地走,因为我的体力得渐渐规复。”

霍隽点点头道:“你们女人真是让人捉摸不透,既然不喜好我,干吗对我这么好?不这点你放心吧,我既然承诺把你送回辽国,就必然说到办到,以是在没送你回辽国之前,我是死不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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