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老天啊,阿谁东方战神这么短长的吗?哦,但愿上帝保佑King是全能不败的。”
砰!
当然了,他之以是这么以为,那是因为他已经在京都那边获得了一场畅快淋漓的战役。
等一个机遇。
借助树木和山石的保护,以一种很可骇的穿行速率奔赴而来。
很快,王子绝望了。
他怒骂一声,直接从波折林里跳了出来。
枪响了。
他把手里的重型偷袭枪丢掉,而是拔出腰间的一把手枪。
以是,如果能够的话,他喜好用枪……
忽左忽右,忽快忽慢,急走急停,变幻莫测。
早就进入了高科技期间,还喊打喊杀的,这类行动在他看来实在是很傻逼。
他要等。
或者脚下一滑,或者被树条勾住衣服,再或者他被石头跘倒……
那场战役,是李福带给他的。
王子持续扣动扳机射击,但是那目标却越来越近。
因而他通过偷袭步枪,开端全神灌输赏识那位东方战神跟King之间的战役。
重偷袭步枪!
也恰是因为这个启事,他才会这么服从King的话,暗藏在这里充当暗哨。
这个设法刚落下,他神采猛地一变。
一秒,两秒,三秒-----
但是王子却不喜好也不赏识如许的体例。
砰!
用枪打爆敌手的脑袋。
因为他前一个早晨对林雨柔图谋不轨,被King勒令去做一些顶峰之战前的筹办。
这类身法,绝对是宗师之上,大宗师级别的水准。
半步超凡级别的强者。
浅显的射击是无效的,暴躁的开枪体例底子就伤害不了他!
也是现在气力最强大的一个。
除了为King筹办以外,他还为林雨柔也背上来了帐篷睡袋和食品红酒!
但是,仿佛是King落了下风。
只不过,King的号令,他不得不听罢了。
他们喜好用蛮力,喜好用手直接捏断仇敌的脖子。
等一个他出错机遇。
他的敌手太高超了,每一步都像是颠末经心设想普通。
目标是个妙手,从他第一次躲开本身的枪弹他就晓得了。
但,王子却不是心甘甘心做这些事情的。
蛮横,暴力。
不是吗?
这一枪打在大石头上去了。
这类早已经流行环球的手枪现在不是最支流的手枪,倒是他的最爱,他偏好这军绿的色彩和它令人惊骇的杀伤力。
并且,他还背上了大小不一火力不等的枪械和各种服从的火药。
他找了块大石保护,然后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目标。
比如,山顶上的躺椅跟帐篷,就是他背上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