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岂曰无衣,与子同袍[第2页/共3页]

我去,这么好的前提还问意下如何,赢平当然是一万个情愿了。当然他也晓得,赢虎只是发起,这事儿秦王点头才行,毕竟那是大秦将士里万一挑一的精锐,谁也不能随便动。此次给了赢平一百人,也是考虑到赢平初度带兵兵戈,恐怕安然有失,有这一百人在身边,起码能保满身而退。赢虎向秦王发起,也是算准了秦王必定会承诺这件事儿,毕竟亲父子嘛,岂有不护短之理。这下两端都做了小我情,赢虎也很高兴。

不说行军,单说他们此主要攻打的宜阳铁山,确切是需求好好掰扯掰扯。宜阳铁山不是铁山,只是宜阳产铁,世人都如许混着叫了。此地属于韩国的计谋要地,有重兵扼守。而宜阳在秦武王期间,就曾被秦国占据过一次,厥后秦昭王前期,国势式微,六国结合攻秦,这宜阳又被韩国夺了归去。战国期间各国的鸿沟国土多次遭到拉锯战,此中秦魏为了争夺河西之地,更是斗争了上百年之久,几任国君,以是宜阳易一次手,并不希奇。

“我意:明日五万铁骑解缆,兵出函谷,直奔宜阳。不走通衢官道,只走偏僻巷子,长途奔袭,敏捷到达宜阳!不给仇敌反应的时候,务求一战制胜!”

岂曰无衣?与子同裳。王于发兵,修我甲兵。与子同行!

“诺!”赢平应道。

岂曰无衣?与子同袍。王于发兵,修我戈矛。与子同仇!

这时候,一向在中间不说话的赢虎笑呵呵的说道:“前锋是一军之尖刀,必须得有好的刀刃才行。经秦王首肯,此次大比武的前一百名将士,构成一个特战百人队,由平公子带领。平公子意下如何啊?”

五万人合唱军歌的场面,赢平也是第一次经历,之前固然学过这篇《无衣》,但没多想,明天让这么多血性男人唱出来,自有不一样的感受。歌声苦楚悲壮,俭朴动听,道出了军中儿郎们的保家卫国的豪情壮志和兄弟之谊。“袍泽”一词就是由此转化而来。赢平只感觉热血沸腾,血脉喷张,现在就算战死疆场,马革裹尸,也死而无憾了。

“老夫刚才捋了捋,他是临时征召之兵,我是从常备兵里边遴选精锐;他要打击的时韩国都城,我打击的只是一个军事重镇;他离新郑远,我离宜阳近。如此算来,如何算如何赢。真不晓得内史腾拿甚么和我赌,他哪儿来的自傲?”

”平公子,你带领五千铁骑为前锋!为雄师开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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