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十四章 龙城(一)[第3页/共4页]

胡六娘重重点头:“嗯,常山贼的首级,便是慕容耐之子,慕容龙城。”

自鲜卑族的大豪杰檀石槐、轲比能接踵死去,漫衍在万里塞外的鲜卑大联盟完整分裂。有一支鲜卑族群由中部鲜卑故地迁徙到了辽西郡。其首级莫护跋敬慕汉化,以“慕容”为姓。莫护跋以后经数十年传承,慕容鲜卑慢慢成为雄踞北疆的一方强豪,族人遍及大晋北部边疆的辽东、辽西、昌黎、北平各郡,控弦上马者二十余万。

颠末历次战役的战损和收编以后,现在陆遥的部下中北疆胡族占了相称的比例。那些胡族兵士大部分糊口都很贫苦,更是将死去的战马当作贵重物质,马肉能够吃,马皮能够制衣制甲,乃至骨骼还能够磨成骨针或各种器具,千万不能华侈。像是现在这类顿顿吃肉的糊口,对这些脑筋简朴的胡族兵士来讲已经是天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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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番陆遥尽起全军迎战常山贼,邵续身为长史,天然也随军以供咨议。他是深谙摄生之道的读书人,烤马肉之类是千万不沾唇的。刚才只吃了两个烤饼,这会儿正坐在稍远处的树荫下,捧着个茶碗渐渐呷饮,以期消食。

陆遥踞坐在火堆边上,用一柄小刀将马肉切成条状,控去血水以后挂在铁钎上烘烤。待到肉被烤到半熟、香气披收回来今后,再将肉条放到大碗里,撒些粗盐。差未几整治完了,他本身取了一条大嚼起来,顺手将碗传给薛彤。薛彤探手抓了多少,接着传给了丁渺。

窜出来的竟然是楚鲲。这厮自从目睹了胡六娘在广场县城里清算那位“谷二哥”的悲剧以后,对胡六娘便毕恭毕敬,逮着机遇就奔前跑后地照顾。虽说世人对他的行动无不侧目,但看他本人倒是貌似乐在此中的模样。

在晋军本队,以陆遥为首的将领正堆积在大帐展开军议。

“正如刚才我说的,总而言之,绿林有绿林的端方,就像我们伏牛寨,虽说不平朝廷管束,但不管杀人越货,还是发卖铁器私盐,都是拿钱办事,最是公允不过。哪像这帮常山上的毛贼,粗鄙凶暴,整天就晓得杀人劫夺!”

太康四年,前代族长慕容涉归暴病而亡。环绕着族长之位的担当权,慕容鲜卑分裂为两派。一派支撑涉归之弟、在族中很有声望的慕容耐,另一派则支撑涉归的嫡宗子慕容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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