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针孔[第1页/共3页]

史女人把枪插回腰间,来到路灯之下检察那具被怪物啃食的尸身。尸身面朝下趴在地上,但按照她那棕色长发和淡黄色长裙判定,应当是个年青的女人。让史女人赶到迷惑的是,尸身上并没有任何被啃食的陈迹,但他刚才明显瞥见阿谁怪物蹲在地上在咬这具尸身。一边想着,史女人就在尸身中间蹲了下来,这一拉近间隔,他就发觉尸身脑后的头发被撩到了一边,暴露了嫩白的脖颈,在红色的脖颈上有一粒黄豆大小的鲜红色血滴,看上去非常夺目。看到这一幕,史女人的内心就是一动,他伸手指把那粒血滴抹去,凑上去细心看,尸身的脖颈上暴露了一个针孔大小的伤口。看到这个伤口,史女人的脑袋就像是被棒球棍敲了一下,因为安吉的尸身上,在一样的位置,也有一个一模一样的伤口。遐想到之前怀特捕快跟他说的那些话,史女人认识到,刚才阿谁怪物底子不是在啃食尸身,而是在吸食尸身的脊髓液。而这一幕也产生在安吉身上,就是说这个怪物就是害死安吉的凶手。至于这个怪物为甚么要吸食人的脊髓液,固然史女人感觉有些希奇,但并没有沉思。他猛地站起来,向着怪物逃脱的方向张望,那怪物早已经消逝的无影无踪。史女民气里不住懊悔,当发明阿谁怪物的时候他不该该踌躇,如果他直接开枪的话,就已经为安吉报仇了。不过现在他另有机遇,因为狸猫镇已经与世隔断,任何人都没法分开这里,阿谁怪物也一样,或早或晚,他必然能杀了阿谁怪物,为安吉报仇。

刚才连续串矫捷迅捷的反应,让史女人再次认识到,本身真的是变年青了,和之前阿谁走起路来一瘸一拐的老头子比起来,的确判若两人。他仿佛又回到了方才参军的那段时候,实际上,就算是在他二十来岁的黄金春秋,也一定会有这么敏捷的反应。他不但是变年青了,并且还比本来的本身更强大。这让史女人既诧异又迷惑,另有一件事让史女人感到迷惑,就是地上的这具女孩的尸身。既然这个女孩能动,就申明她还没死。但是她为甚么要攻击本身呢?史女人想起了病院里阿谁被怪物摔死的女大夫,即便在病笃之时,仍试图要进犯别人,另有阿谁把丈夫和两个孩子都杀死的妇女,这个女孩很能够和她们一样,已经疯了。看来,不但是病院的医护职员发疯,全部镇子上的人也有很多人发疯。想通了这一点,史女人便停止了思考,因为这些和他们的目标没有任何干联,他的目标十清楚白,并且必须达成,就是找到阿谁怪物,杀了它,为安吉报仇。至于怀特等人的去处,早已经被史女人抛在了脑后,刚才的那只怪物让他认识到,本身的复仇目标近在面前,至于其他的事,他早已经不在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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