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哥,甚么事?”大师都是长年在存亡线上走钢丝的人,一看杨铭的神采,立马就认识到有环境产生。

成果一下子,就穿越到这个处于末法期间的天下的一名浅显中原青年身上。

“杨哥,这些年多得你关照,我才气活到现在,你走了我固然很舍不得,但想到你今后不消再过这类出世入死的鬼日子,我还是替你感到欢畅!”

只见那朝天峰,壁立千丈,如同一根巨柱直插云霄,长年不见其顶,连鸟也飞不上去,就更别说人了。

有的是为了挣钱给家人治病,有的是为了挣钱供弟妹上学……总之他们都是为了让家人有个更好的将来,为此甘心赌上本身的性命。

但是此时,在这朝天峰的峰顶之上,倒是盘膝坐着一名二十出头的青年人,手抱丹田,极有节律地做着吐纳。

“弟兄们辛苦了,大师休整一下,今晚好好庆贺庆贺!”队长对世人道。

“哈哈,杨哥,以你的本领归去必然能打出花样,到时我也分开野狼,跟你混了!”

“但愿队长他们会服从我的叮嘱,耐烦等我归去,没有莽撞行动吧。”方鸿把目光看向无尽的远方,又自言自语了一句。

这些人都很清楚,他们做的是底子没法瞻望明天会如何的职业,以是他们的信心是只要活着一天,就痛快一天!

此时在杨铭身后,还站着五名身穿迷彩服,肩扛枪支的青年男人,每小我身上都或多或少地挂了彩,鲜血把迷彩服都染红了,包含杨铭本人也是如此,不过这些人倒是毫不在乎,他们的身份是国际雇佣兵,把脑袋拴在裤腰带上的职业,这点小伤,实在不值一提。

“顿时就要着花了。”青年人俄然展开双眼,目光落在火线一株深紫色的花苞之上。

队长叹了口气:“你这一分开,咱野狼但是少了一员大将,气力大损啊。”

“队长,任务完成!”营地外,一名三十来岁,身穿迷彩服的青年男人,把一只玄色小皮箱,交给面前一名四十岁摆布的中年男人。

“尝尽人间百种味,再做天上清闲仙!”看着东升的朝阳,方鸿迟疑满志。

啪!

“是!”世人答了一声,就散开了。

如果没有这份谨慎谨慎,他的野狼小队底子不成能存在到明天。

不过他们挑选这份职业,却也并非因为爱财如命,而是为了家人。

“实在也不能怪方鸿,他临走前就交代过,要我们在他返来之前,不要接任何任务的。”杨铭道。

当年为了成仙,他阔别尘凡苦修一千年,终究渡劫飞升,某天暮然回顾,却发明本身竟从未真正体验过大家间的糊口,从未真正做过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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