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闺蜜是用来当炮灰的[第1页/共2页]

“那人还没到吗?太好了!”分歧于她的气愤,电话中传来的声音却透着轻松,听在孟笛的耳中,更加扑灭的她的肝火。

刘爱美是孟笛高两届的学姐,俩人在校园中因为身处同一个社团而熟谙。偶合的是,在孟笛毕业后入职的公司里,俩人又成了同一个部分的同事。因而顺理成章地,她们成了闺蜜加死党。

孟笛站在都会某街区的十字路口,隔下落地的玻璃窗,咔吧着大眼睛,盯着身边那间小咖啡店中米黄色的沙发。

但是,如此一个高冷风格男人的手里,竟然拎着一串——冰糖葫芦!

黑亮的小立领皮夹克,微微敞开衣领下,暴露深蓝色高领羊绒毛衣,凸显出他苗条有力的脖颈。玄色的长裤,玄色的中帮休闲靴,他法度轻巧地踩过酷寒的路面。

“啊,他来了?”刘爱美的语气一顿,无穷遗憾地抱怨道:“真是的,再晚到一会儿多好!”

现在天孟笛从暖和的家中给折腾出来的启事,还要归结于刘爱美的母上大人。

“得嘞,有这张照片为证,我老妈也就没话讲了,谢啦!”电话还在接听中,刘爱美小对劲隧道。

没错,您没看错,我也没写错,就是冰糖葫芦!看那人脸上勉强的神采,仿佛鄙人一刻,就要把那串色彩素净的糖葫芦顺手抛弃!

室内的暖和,让孟笛感到吹在身上的北风分外砭骨,她委曲地撇撇嘴,用力跺了跺有些麻痹的脚。

一边是明天即将远行的男友,一边是以断网断电相逼的母上大人,刘爱美眸子一转,就想起了本身阿谁住在四周的小闺蜜。

高挑而充满了张力的身材,配上一张菱角清楚,五官漂亮的脸庞,让他在人群中显得鹤立鸡群。

白净莹润的手指苗条柔嫩,透露在酷寒的氛围中,很快就变得通红。

“辣椒,我真活力了!”孟笛的声音降落了下来,带着堪比北风的凛冽冰寒。

亮闪闪的阳光洒落上面,显得那么暖和而柔嫩。

因为看不起家为穷酸西席的现任男友,刘妈妈非逼着刘爱美明天出来约会一个传闻是高富帅的金白领。而就在这奥妙的时候,她那作死的男友却要远赴西南,插手援藏支教。

“看看四周有没有钟表,费事给拍张照片,你便能够功成身退了!”

“等等,辣椒!我瞥见阿谁举着冰糖葫芦的人了!——是个怪叔叔欸!”乌溜溜的眼睛紧盯着那串如灯笼普通的红色,孟笛的声音俄然抬高了下来。

“哼!您这小嘴一吧嗒,但是跑断了我的腿儿!”孟笛在电话中抱怨着,标致的杏眼扫视着来往的路人,最后落在了正在横穿马路的,一个身材颀长的男人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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