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只遨游于天的雄鹰,锋利的长喙下,一滴鲜红的血液正在流淌。这个纹身是朱雷十五岁的时候纹上去的,江华天然一清二楚,只不过他重视到朱雷的胸前,少了一样东西。

对于一个高中都没毕业的江华说,找工件并不是一件轻松的事。

“哟,这不是雷总吗?如何明天没带着小弟们出来啊?”为首一个二十五岁摆布,头发染成金黄色的男人走到朱雷身边,一脚踩在朱雷坐着的椅子上,怪声怪气的说道。

听到江华的话,常明也笑了起来。

朱雷一向感觉既然是混的,就应当吃喝嫖赌样样精通,只不过这四样都要钱才气玩得转,为了不让人瞧不起,因而买了假的金项链戴上。

江华皱了皱眉头,他先前昂首的时候,发明小我鬼鬼祟祟的在朝他们这个方向看。

“不说这绝望的话了,来,喝!”

朱雷在武都会混了几年,在滨江路一带,也算有了点名声,客岁跟了个老迈,现在部下带着七八个小弟,替滨江路一家ktv看场子,每天也能捞到点油水。

晓得两个死党在用心调侃他,朱雷也没在乎,口里骂了声然后说道:“退色了!”

在大排档吃东西的人,在郭小良呈现的时候就忐忑不已,恐怕祸及到本身,现在听到这话,立马一个个就跑了,就连李强也躲在柜台没敢出来。

而朱雷的娘舅也是如此,只不过并没有好成果,五年后果为与追上门来讨高利贷的人产生抵触,失手将人杀死,最后落得个无期徒刑的了局。

而除了这两人外,朱雷家里另有几个亲戚也是地痞,用朱雷的话来讲,他百口都是混的,轮到他不能违背这个名誉传统。

“雷子,你比来没赶上甚么事吧?”江华昂首撇了一眼,俄然问道。

这类小地痞打斗的事,在滨江路一带时有产生,也没有人会闲得没事去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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