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黑犬一声惨叫,然后数声凄鸣,身材腾空落空均衡,狠狠的砸到了空中上,然后扑腾数下,后腿一蹬,竟然一动不动了。

王小丹走了,去寻求她神驰的夸姣糊口去了,这本没有甚么错。大千天下,芸芸众生,皆是俗人,暴躁的社会,款项至上,唐逍即使有经天纬地之才,在世人眼中,也不如一腰缠万贯的文盲土豪,世道如此,世风如此,如之何如?

唐逍向来都没有感觉本身过得不好,直到明天――他和小丹的八年的爱情明天走到了绝顶。

并且……并且那玄色藏獒的尸身还直愣愣的摆在柏油路上,唐逍想着刚才产生的各种,不由感觉脊背一阵发凉,此地不宜久留。

“等闲变却故交心却道故交心易变。”唐逍想到了纳兰容若的这句词,嘴角出现苦笑。

道分歧不相为谋,不是一起人,终难进一家门,从这个角度去想,唐逍感觉王小丹的分开实在很具有必定性,既然是如此,本身又有甚么不能放心的呢?

见此景象,唐逍非常的猎奇,想伸手去摸摸小家伙,手却抬不起来。

“吼!汪,汪……”

八年相处,点点滴滴浮上心头,小丹叫王小丹,和唐逍是大学同窗,在当年唐逍就读大学的工商办理系,王小丹是公认的系花,寻求者浩繁。

这些各种,唐逍现在回想起来,还是历历在目,过往的很多事情,比方就产生在昨日普通。

如许的糊口很贫寒,很简朴,但唐逍很享用,一天的劳累,回到家中沏清茶一壶,捧古册一卷,精力天下畅游在书海的汪洋当中,尘嚣远遁,情意伸展……

看这一头犬,通体乌黑,外相光滑似锦缎,毛发长而稠密,看模样鲜明是一头纯种的藏獒。

唐逍很好学,喜国粹,好书法,爱古文,他的人为一多数都花在了买书,看展览这方面,他没有甚么积储,蜗居当中独一几册孤本善本,几幅书帖罢了。

唐逍心中莫名震惊,倘若其别人,碰到这类环境必定立马逃命了,在四下无人的环境下碰到了如此凶恶的藏獒,有几小我能不吓破胆的?

“狐狸精?”

劫后余生,唐逍脑袋是懵的,他整小我都瘫软到了地上,只感觉头疼愈裂,四肢发软,浑身高低,竟然连手指头都动不了。

人非草木、孰能无情,八年光阴,近三千个日夜的厮守,一朝分道扬镳,唐逍即使脾气再豁达,内心也难以豁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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