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不说,林墨白真的很有贸易脑筋,固然公司才刚起步,但也接了两个说大不大,说小不小的案子。

来信把总裁丢在客堂,本身就接着跑去睡了。等发明有甚么处所不对劲的时候,林墨白已经从楼高低来了。

固然是情敌,但莫名的就把人家赶出去,也有些不规矩,更何况这小我还是连达的总裁。关头也不是他,而是他中间的阿谁男人。气场太强大了,并且,有些眼熟。(冷情:我才是总裁!气场强大神马的,应当是我。)

来信第一次在家门口看到冷情阿谁饭盒,还摆着非常**的姿式,站在他家门口的时候。他的第一反应是:“你起的真早。”

“额,我接你上班啊。”

明天早晨回家以后,就开端调查林墨白这小我。如果他是一个名不见经传的浅显大众,当然调查不出甚么。可如果碰上了人际干系这么遍及的lat,就算是社会底层最底下的一只蝼蚁,他也能够操纵冷情,把他揪出来,更何况,要调查的这小我,本身身份就有些特别。

“送你的。”

“送你的,我做的。”总助把便当推到林墨白面前,言简意赅的说了六个字。冷情在一旁一个劲的腹诽“不要脸,明显是我做的。”可碍于助理的淫威,还是不敢说。

“啊?”

lat倒是不客气,直接绕过来信,进了公寓。趁便把总裁大人做的便当放在了桌上,开端环顾。

林墨白是个识时务的人,也晓得如何做才对本身更无益。大要上是和家里的干系和好了,可还是本身在内里创业,拼搏。他现在手中的小公司,估计也是家里供应了必然经费的。

洗完脸以后,来信就会完整健忘这件事,像是甚么都没有产生一样,屁颠屁颠的开端到处找吃的。总结一下,此人除了吃货,就是二货。

冷情确切健忘了明天是周末的事情,究竟上,他并没有周末。平常万一碰上甚么事情,他周末不还是上班?实在他这个总裁还是很卖力的。

“总裁,你来我家做甚么?你不消歇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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