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佳人难再得[第2页/共3页]

“再顾倾人国,”

董辉想着,蓦地眼睛一亮,另有机遇让那败家子丢脸掉面的……

“绝世而独立,”

随即这个败家便做出一件好笑的事来,他竟筹办破钞万金想买下本身的初夜权。

万金!可真是豪啊!当真无愧败家之名,如果平常女子只怕会是承诺了,而她倒是不屑一顾,反而出口挖苦几句。

统统人听后都是目瞪口呆,而后目露怜悯的看着沈临风。

这两人的脸皮真是比城墙拐角还厚啊,这还不分开?还是说他们又酝酿了新的诡计?王康暗自想着。

并且打游诗本就暗含调侃,风趣逗人,用做此时,是最为合适的。

几日之前,还是他跟沈临风连手让王康灰溜溜走的,莫非景象就这么快的转过来了?

好诗,好词!谢女人感慨,她的目光顺声落在了王康身上,颦蹙着柳眉,如何会是他?

并且以本身的才学,拔得头筹是很有能够的,到时获得谢女人喜爱,说不定还能与之共度良宵,成绩一番绝美嘉话。

青丝垂地,肌肤胜雪,如玉脂般的容颜上,两道眉黛微皱,明眸善睐、双瞳剪水,水波流转之间,魅惑丛生……

未几时,从那入口处便走出一道曼妙身影,不成否定,这位谢女人足矣称得上是人间美人。

王康也是如此,只不过他的目光中冷意多过于炽热,这个女人对他的挖苦,他但是健忘不了……

虽说他之前暗讽王康那首诗写的更好一些,寄意也更加的深切,但相对王康所作打游诗的这类大口语。

如何谢女人一出场便看向了王康?有几人目露妒忌的看着王康,能被谢女人多看一眼,可不是普通人能达到的……

分开,只要先行分开!

不可!不能走!绝对不能就这么分开。

他但是此诗中,除了沈临风的另一个配角,也好不到那里去。

这个败家子太狠了,用词也过分暴虐,把他直接搞懵逼了,现在脑海中尽是一团浆糊,更别提甚么反击!

听着周边的群情,王康笑而不语,想当狗?哪有这么简朴,让你连狗都当不成!

明显是后者更轻易令人接管,谁都能够朗读几句,哪怕是不识字的白丁,都能背的通畅。

如此夸姣的诗句怎会是一个败家子所作?谢女人有些想不通了,莫非是他从别处抄来的?可之前也未听过世上传播此句啊。

沈临风与董辉坐立难安,别觉得此诗说的是沈临风,就没有董辉甚么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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