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江湖情,江湖还[第2页/共3页]

听到小先生的话,老刘头身子俄然一颤,本就佝偻的身躯更显低矮肥胖了几分。

手稳的人,不必然是个好剑客;但手不稳的人,永久不成能成为一个好剑客。

生锈的长剑,握在老刘头手中,没甚么豪杰气势和萧洒风骚,乃至连西流街头拎着两块砖头的小地痞也不如;但恰好生锈的铁剑与白叟,自有神韵,如酒,越沉越醇厚。

“人生,能有一两件本身对劲的事情,总偿还是不错的。”小先生惫懒的笑着,如同夜空中漫不经心的风雪。

“我喜好剑,也很对劲本身包出来的馄饨,都很不错。”闻言,老刘头咧嘴笑了笑。

老刘头双眼微眯,眼角的皱纹簇拥在一起,更显朽迈:“从江湖来,终究也要死在江湖,不管是你欠了谁,或者是谁欠了你,好或坏,大或小,这个账,毕竟得还啊!”

剑名墨白,江湖闻名的宝剑,夜晚如墨似夜,白天如光若昼,为铸剑山庄三百年前最闻名的铸剑大师,穷其平生铸就的绝世名剑。

更何况面前的年青人,老刘头并不陌生。毕竟,小先生的名头,在年青一辈中绝对是鼎鼎大名,非论是在西流,还是在江湖。以是,小先生毫不成能是金玉其外败絮此中的绣花枕头。

年青人,活的是胡想,而白叟,活的只是影象,痛苦的、夸姣的、酸涩的!

对此,老刘头非常有信心,就像他信赖本身的剑法和包馄饨的技术一样。

人间自有风骚人,人间也自有悲伤人。

老刘头轻舒了口气,微微泛白的气味,缀着风雪渐行渐远。

“还不错!”老刘头照实答复道,西流城固然不是甚么山明水秀、充足安闲的天府之地,但能落得两足,容得一身,活得一人,就是个不错的处所。

年青人则分歧,身材颀长矗立,和大家羡慕的豪杰豪杰类似,站着,就是一抹江湖的风骚与适意。

江湖事,江湖了;江湖情,江湖还,如此罢了!

很多年之前,白叟年青时,也和面前的年青人一样,白衣墨发,适意风骚,走在街头巷尾,也是世人论谈羡慕、女子青丝遮脸欲语还休的翩翩少年郎。

老刘头拢在衣袖中的双手缓缓挪开,就像常日熟行捧一碗刚出锅、呈捧给客人的馄饨般,谨慎翼翼而又满怀等候。

“老先生觉得这西流城如何?”小先生抬首远眺星火点点的西流城,开口问道。

“是啊,这世上只要有人,就会永久有鬼!有冤死的咽不下那口气的真鬼,也有那些活着的干些鬼祟事情的假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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