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思喜好用刀,对这类兵器有一种近乎固执的豪情。
霸刀,是肆意狂放的刀,突破统统腐朽的陈规,不受任何条条框框的束缚,仰天大笑、随便挥洒,肆无顾忌的绽放。
陈思的天眼明察秋毫,俄然“看”到了一股莫名的颠簸从对方的剑上传来,无声无息突入了他持刀的手臂中,他的整条手臂就像是一根面条普通,变得软绵绵的,使不上劲。
就在这时,方信捕获到机遇,毫不踌躇脱手了。
方信的气质,如一个当代的剑客,跟着他抚剑,不竭调剂本身状况,他的气势逐步爬升向一个顶点。
陈思心中一惊,没想到方信竟然将这门技能修炼到了如此高深的境地,仅凭兵器的碰撞就能发挥,实在令人防不堪防。
“咦?”
刀剑碰撞,两人刹时又比武了数十招。
噗!
刀剑交击,陈思手中的战刀,收回一声悲鸣,随即断成了两截。
方信打击,脚下法度矫捷,手上招式多变,撩、挑、刺、穿、削、断……各种剑招层出不穷。
这就是共振的技能?
他思唯一动,一道原气如饿虎扑食般冲出,将方信的原气冲散,手臂才重新规复了知觉。
陈思神采一变,身形暴退。
“竟然,被活活打晕畴昔了……”
陈思道。
而是自在。
一身转战三千里,一剑曾当百万师。
他完整把握了战役的节拍,而陈思如同笼子中的困兽,徒劳挣扎。
以是,他输了。
乃至在很多小说中,配角也常常是一袭青衣,风采翩翩的少年剑客,就仿佛面前的方信,文武双全,有风采有气质,像是从书里走出来的人。
陈思的刀法,大劈大砍,刚猛霸道,刀锋过处,给人一种一去不回、你死我活的惨烈之感。
是底层群众对自在的神驰和寻求。
赵天罡呈现在擂台上,像老鹰捉小鸡一样,提起了昏倒不醒的殷影。
或许,是因为刀的意味意义吧。
拓跋雨在一旁,看得目炫狼籍。
而剑,则代表着社会上层名流,贵族、将军、文士在出门的时候,凡是都会佩带宝剑,是一种崇高的风采,是一种身份、权力、文明的意味。
方信微微一笑,仍然表示得很有风采。
陈思与方信,有着两种截然分歧的出身,代表了两个极度的阶层,构成了两种光鲜的气质。
不过,比拟之下,拓跋雨还是更喜好方信的战役气势,毕竟谦谦君子温润如玉,剑法萧洒安闲、赏心好看,有一种儒道之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