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6章 伐元(卌二)计战[第1页/共6页]

“如果说到三十年战役之前的期间,那么我们会看到,马队用手枪射击多于用马刀劈杀。北美马队则遍及利用手枪和爆破东西。

不过地雷是战役开端的时候阐扬了巨高文用,掌心雷倒是在刘綎白手入白刃单挑克服了缅甸王叔莽灼以后的战役中阐扬感化。相对而言,在那场伏击战中地雷的感化被更多的正视起来,掌心雷固然表示不错,但被地雷讳饰了风采。

为甚么呢?从布琼尼这里提到的观点来看,也就是他以为的“马队的特性”在于,它能够把庞大的快速矫捷力与包含遍及利用火力和帮助技术兵器的毁灭性马队突击连络起来——很明显,他说的这些特性装甲军队全数都有,并且能比马队干得更好。

以闪电湖为中间,半径约四周七里摆布的环形连缀小山固然不算险要,但只要在山上设立防地,对方的察哈尔马队毫不至于蠢到冲坡作战——马力丧失太大,马队上风尽失。

这个东西过于专业,恐怕还需求专业的加工东西,高务实本身也不懂此中的加工道理,只能供应枪弹款式的思路给工匠们渐渐摸索,没准几十年都得不到任何成果。出产力的生长只到这一步,天然是没法强求的,就比如他也很想搞出内燃机,但连蒸汽机都搞不定的期间说个毛线的内燃机?

或许因为只是一篇陈述,以是这文章讲得并不算很深,但高务实感觉对本身目前所批示的这一支半只脚踏进火枪化的马队来讲,这篇文章还是有些参考意义的。

这里的火力与帮助兵器,火力应当是指枪支的弹丸投送量,这一点高务实临时没法再进一步。毕竟以京华目前的技术而言,再要晋升弹丸投送量只能考虑退化到金属壳枪弹,但铜壳枪弹到现在还是还在技术性难产中。

掌心雷这东西本身就是中国初创,能够草创于北宋,因为到南宋时已经根基成型。只是,碍于当时的火药配比另有点题目,提纯方面的技术也有待完美,加上本书前文多次说过的前人喜好往火药里增加一些莫名其妙的玩意儿——比如各种毒物、毒烟,是以单论爆炸能力实在有限。

这就意味着,察哈尔马队想要给明军马队形成比较有效的杀伤,就必须比以往更靠近明军,不然远间隔攒射、抛射都只是隔靴搔痒,两边打一整天也很难说能够给明军马队带来多大的丧失。

“当人们把马队当作一个兵种来评价时,凡是只限于指出它的矫捷性,并把这类矫捷性视为它的根基特性。由此也就导致对它的其他特性评价太低,偶然还由此导致不完整精确天时用马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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