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5章 《取用疏》[第1页/共6页]

君上代天牧民,臣等襄佐君上。税用于君者,只为使君上实在牧民,不受用度掣肘;税用于臣等,只为使臣等实在佐君,不受吃穿所迫。粒米半黍,一针一线,皆为牧民养民之所用,言何苛政?

内阁收到的这道奏疏前面,公然还附带了一封厚厚的条陈,详细申明他所提出的“审计署”、“关税署”连个“新曹”的感化、服从,以及所统领的范围、要达成的目标。

“臣察前宋苏辙《出入叙》中,乃有元祐初年其户部支出数量,其言:‘今者一岁之入,金以两计者四千三百,而其出之不尽者二千七百;银以两计者五万七千,而其出之多者六万;钱以千计者四千八百四十八万(除米盐钱后得此数),而其出之多者一百八十二万(并言未破应在及泛支给赐得此数);绸绢以匹计者一百五十一万,而其出之多者十七万;谷以石计者二千四百四十五万,而其出之不尽者七十四万;草以束计者七百九十九万,而其出之多者八百一十一万。’

即便是申时行,对高务实的这道奏疏和“随疏具奏”的条陈也不得不心下赞叹。

以是高务实一向很清楚,高拱所寻求的“利”,不是私利而是公利,也就是“不以利为利,以义为利也”。

经臣及同僚折算,当时金一两约值十贯钱,四千三百两即值四万三千贯钱;银一两约值一贯钱,五万七千两两即值五万七千贯钱;绸绢每匹约值一贯半钱,一百五十一万匹即值二百二十六万五千贯钱;米谷一石约值一贯钱,二千四百四十五万石即值二千二百四十五万贯钱(注:此处折算标准拜见程民生《宋朝物价研讨》),合计约两千六百八十万贯。再加上加上按缗钱征收之税支出四千八百四十八万贯,总数约为七千五百万贯。

其上两署十一司详情,臣已随疏具奏……”

有多大?中枢各衙门的财务用度,全都要颠末它的审计!年初入账的时候要检查一番,年底出账还要归它查对,看你这衙门本年的开支是不是对得上,有没有瞒报,有没有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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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正高务实必定是想着要入阁的,这一点申时行用脚指头都能想到。

臣亦受贤人教养,自也倡导仁政,但是税之一事,非独减免既觉得仁政者也!

说上干货就上干货,高务实在这里比较了一下宋明两代的财务支出——他固然只说了宋朝,但天子当然晓得本朝岁入,是以不必多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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