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5章 根源何在[第1页/共3页]

以是,不是明朝历代天子太豪侈,也不是朝臣太败北,固然这些身分不能说没有,但必定不是本源,也不是主因。

有明一朝赈灾救灾之不力,是他们不肯意为之吗?必定不是,从天子到群臣,大师都是读圣贤书的,不管读傻没读傻,起码晓得民为社稷之本,也起码晓得“仁”乃儒家核心机惟之一,又如何能够不肯意赈灾救灾呢?

当然,对当代天然灾害做统计是一件非常艰巨的事情,那篇文章的作者也表示,不敢说本身所做的统计完整合适明朝天然灾害的实际环境,但起码能大抵反应明朝天然灾害的根基环境。

如崇祯十四年(1641年)的疫灾涉及217县,华北平原人丁总灭亡率在50~90%不等,江南地区为20~30%,其状况的确惨不忍闻。

在大明,不管是朝廷中枢,还是处所衙门,相较于中国其他朝代,有一个最明显的特性,就是穷,并且穷得那叫一个骇世惊俗!穷得底子没有才气去赈灾、救灾,厥后没体例了,朝廷乃至主动退出了赈灾救灾的主体。

主因在哪?主因就在朱元璋。

本来明朝就是一个天然灾害频繁产生的朝代。后代邓云特先生曾有统计,说:“明朝共历二百七十六年,而灾害之烦,则竟达一千零十一次之多,是诚泰初未有之记录也。计当时灾害最多者为水患,共见一百九十六次;次为水灾,共见一百七十四次;又次为地动,共见一百六十五次;再次为雹灾,共见一百十二次;更次为风灾,共见九十七次;复次为蝗灾,共见九十四次。别的歉饥九十三次;疫灾六十四次;霜雪之灾十六次,则其尤次焉者也。”

而使得朝廷宽裕如此的祸首祸首是谁呢?是赃官贪吏吗?

税者,取之于民而用之于民,你连取都没取,该用的时候又拿甚么用呢?

不能者,力不能及也。

既非不肯,便是不能。

比方崇祯十四年的浙江饥荒中,祁彪佳见“流移乞丐死者日以五六人计,恻然怜之,亟拟赈救”。而本地当局的独一作为,就是对他的行动表示支撑,当然也停止了一点点捐助——并且好笑的是,这个捐助还是以小我名义:知县等人集资捐助了大米30石,约莫相称于4000斤粮食。而御史陈公祖念“一乡之情”捐助15石。别的,不归处所统领的主管盐政的守宪老爷捐助了150两银子。

高务实在开封府向粟永禄建议以工代赈、以工代抚之时,就已经发明了他们力不能及的启事——无他,没钱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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