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3章 我三伯在蒙古成佛了?[第2页/共6页]

这里所谓“充抚赏之用”,就是大明朝廷在每年互市结束以后,对恪守条规的蒙古守市职员,奖给必然命量的银两及别的物品,市易“即毕”,还要“筵宴酋长,犒劳诸夷酋,人日牛肉一斤,粟米五合,麦面一斤,时酒一瓶,小菜油盐酱醋及马草银七分二厘,饭柴炭银二分,皆取给尖丁银及商税”。

不过京华固然本身有很多货色出产,却也不是“天下工厂”,不能包产万物,以是民市中的商货,如曹淦就说:“缎布狐皮等杂货,来自苏杭湖广,由天津私港运抵,我京华商社乃运至市口”。

曹淦又持续先容,说在互市上,—般商品由侩人定物价,朝廷要求上面不得逼迫蒙前人,但马匹的代价则是由大明朝廷规定的。

这个代价,可比当年便宜多了!高务实犹记得十年前的时候,曹淦奉告他,一匹上等骟马代价起码是二十两以上,并且还不轻易拿到货,当时只要他能搞到。

曹淦说在互市中,汉人“以缎绸、布绢、绵花、针线索、改机、梳篦、米盐、糖果、梭布、水獭皮、羊皮盒等物,跟蒙前人互换马、牛、羊、骡、驴及马尾、羊皮、皮袄诸物”。

是以,朝廷在万历元年时,由高拱定夺,答应在宣府、大同、山西、陕西、宁夏、甘肃等地别离设立“小市”,亦称“月市”。

高务实又问了问商税的题目,这个东西最早还是他主动对高拱提出来的,不过他当时只提了个思路,详细如何操纵的没有细问。

他拿出一张画像来,道:“老爷请看,这是民市中很脱销的‘高文正公像’,蒙古官方乃至称为‘高菩萨像’,常常被蒙前人买归去供在家中拜祭。”

“官市”首要买卖缯帛、马匹;而“民市”中买卖的商品种类就多了,除了最支流的布帛锅釜,另有针、线、梳、篦、米、盐、糖果之类。

关于“小市”的详细环境,据曹淦表示:“每月小市一次,每次不过三二日。虏人擐甲市口以外,官兵擐甲市口以内,两相戒防,无异对垒。各夷或以羊皮,或以马尾,或以板木,谷米之数与口内军余相互贸易。原无奇货异产,每年所税银,少不过二三百两,多不过四五百两,俱佐前开赏功等项支用”。

“官市”的一个首要特性是官出“市本”,与蒙古商民停止买卖。

能够还得有个第四,就是高拱要求驻扎“小市”的“参将守备官”主持公允买卖,“量抽税银”,“关吏得税其物,以充抚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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