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酒馆后巷[第3页/共5页]

“早点抓到他就好了,兄弟们也就不消这么累了。”

“如何能够,你是没见过他,哪天他和坎波兰副团长比武的时候我就在中间,那气势,如何会是暗影公会的那群刺客。”一名佣兵嘲笑一声,端起酒杯饮了一口。

“哈哈……想杀了我……来呀,我也有剑……”酒鬼看着戈登,嘲笑一声,一样伸手想要握住腰部的剑柄,但是已经喝了太多的他连续几次都没有握住。

一个喝的醉醺醺的酒鬼罢了,只要有酒喝就好,哪怕他现在给的是一个金币,明天酒醒以后也不会记得的。

一瓶朗姆酒当然不值一个银币,但是酒保却仿佛健忘了一样,没有任何找钱的行动,而醉鬼仿佛也健忘了本身给的但是一个银币。

如此,又将另一个咽喉被钢针刺穿的家伙的人头也割了下来,撕下一块衣服将人头包裹住。

酒鬼闻言,眼神苍茫,四下看了看:“有人?我……如何没看到……嘿嘿,你骗我……”酒鬼用握着酒瓶的手指了指他,咧嘴一笑,又对着瓶子吹了一口朗姆酒。

一群佣兵堆积在一起喝酒,一旦有人喝醉以后,打斗打斗甚么的实在是家常便饭,哪家酒馆如果一个月没有十几场架打,那就申明这个酒馆的酒不敷纯,买卖也不敷红火。

戈登咬牙切齿的看着他,不过酒馆内打斗不准动用兵器,这是佣兵圈子里不成文的端方了。因为大师来这里都是为了喝酒,而男人喝了酒不免就会轻易打动。

罗纳德对劲的点了点头,提起包着人头的衣服走出了巷子。

手指揉搓动手中的人皮面具,罗纳德低声说道:“可惜就是贵了一点,20点积分一张,我现在也兑换不出来几个!”

就如迷雾丛林中的打猎队,他们手上就有重弩。

酒鬼被丢在地上,如同死狗一样趴在那边动也不动。

动了动脸部的肌肉,手指触摸着人皮面具上的刀疤陈迹,触感实在,栩栩如生。

戈登惨叫一声,猛地向后跳去。

角落处,一张圆桌上,只要两小我在那边坐着,中间另有两个空着的椅子。

“这两小我头,要丢到甚么处所去呢?”

两人端起酒杯,碰了一下,纷繁苦笑。

“戈登,你说团长他们要甚么时候才气抓住阿谁家伙?”一个白狼用兵端着一杯朗姆酒小口的喝着。

十字弩、轻弩、重弩,这些都是军队才有的设备,不过这个天下本来就是尚武成风,只要有点干系,有门路,弄出来几把军方的重弩也不是甚么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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