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酒馆后巷[第1页/共5页]

旅店浑家满为患,每张桌子上都坐的有人,乃至就连雕栏那边都有几小我半倚靠着,手里握着酒瓶子边喝边谈。

几秒钟后,戈登看着本身的火伴还是保持着哈腰的姿式,一动不动,脸上暴露了不耐烦的神采:“你快点呀,该不会是喝了点酒,目炫的找不准处所了吧?”

戈登的咽喉里收回风箱普通的呼扯,身子猛地一软,倒在了地上。

酒鬼一把拉过椅子,整小我便坐了上去。

戈登站在前面,神采轻松,涓滴没有把这当何为么大不了的事情。做佣兵的,性命不值钱,白日还活着,早晨就成了一具尸身……一条手筋又算得了甚么呢。

这名醉汉腰部插着一把陈旧的长剑,剑柄和保护上磨得蹭亮,固然用了好久,但是能够看得出来,还是比较珍惜的。

酒鬼捂着脑袋痛呼不止,然后摇摇摆晃的站了起来,满脸怒容:“我……我要和你决斗……你个混蛋……我的脑袋……脑袋痛死了。”

“那你说他到底是藏到甚么处所去了?”中间那人摇了点头,叹口气说道。

“来……一瓶……朗姆酒……”醉汉走到吧台那边,丢下一枚银币,浑身酒气的说道。

不过有谁在乎呢?

没有回应,戈登的火伴身材微微闲逛一下,猛地栽倒在了地上。

戈登咬牙切齿的看着他,不过酒馆内打斗不准动用兵器,这是佣兵圈子里不成文的端方了。因为大师来这里都是为了喝酒,而男人喝了酒不免就会轻易打动。

白狼佣兵团一共有十一小我被悄无声气的消逝了,就连尸身都找不到!

“如何能够,你是没见过他,哪天他和坎波兰副团长比武的时候我就在中间,那气势,如何会是暗影公会的那群刺客。”一名佣兵嘲笑一声,端起酒杯饮了一口。

一瓶朗姆酒当然不值一个银币,但是酒保却仿佛健忘了一样,没有任何找钱的行动,而醉鬼仿佛也健忘了本身给的但是一个银币。

酒鬼被丢在地上,如同死狗一样趴在那边动也不动。

戈登嘲笑一下,将长剑收回,点了点头。

“听你的!”

“明天早晨是八个,明天传闻又死人了。”

罗纳德对劲的点了点头,提起包着人头的衣服走出了巷子。

“戈登,你说团长他们要甚么时候才气抓住阿谁家伙?”一个白狼用兵端着一杯朗姆酒小口的喝着。

戈登两人将醉鬼拖到了酒馆前面的冷巷子里,这内里渣滓遍及,破裂的酒瓶子各处都是,很多处所还沾有凝固的血渍。

Tip:拒接垃圾,只做精品。每一本书都经过挑选和审核。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