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葡萄论[第1页/共3页]

师父叹了口气:“傻瓜。”

嗯,这个题目问得好,不过仿佛有点难以答复呀,因为是个男人都喜好吃葡萄,当然了,某个奥秘的男性天团构造请疏忽这句话。

在他杀死阿谁跛脚老贼以后,他呕吐了两个时候,他的师父就站在他身边,也不说话,就看着他吐,跟看猴似的。

覃县,坐落在越凌城北边的一座小城,覃城不大,但是因与繁华商都越凌城交界,以是城中多少沾了些财气。

现在,那队人马中的领头男人已经坐在了堆栈二楼的客房当中,他已经洗过了一个热水澡,头发梳得整整齐齐,模糊看起来已有了些高贵之意。

在之前阿谁天下还是宅男的时候,不管在他多么悔恨仇视这个社会的时候,他也没有萌收回反人类反社会的杀人企图,当时候,杀人对他来讲是一件遥不成及的事情。

吴柳穿戴一套深红色的布衣,末中的人早已经见怪不怪了,这位末中老首级的女儿多年来老是喜好穿一些布衣化乃至叫花子化的打扮,没人晓得她在想些甚么。

呵,跟老弟我斗,你还嫩了点。

吴宇气得笑了起来:“你……你也忒毒了….”他想了想,俄然又笑得鄙陋了几分:“你放心,我一贯是个持..持…耐久的男人,恐怕要让你绝望了。”

人马中抢先一人是一个靠近四五十岁的男人,男人穿戴一件皱巴巴的玄色华服,头发有些乱,但是却有一种不怒自威的气势,使得路人多盯他几眼都不敢。

吴宇仰躺在书桌前那把大椅之上,脸上尽是斗胜以后的笑容。

对于这句话,周石是最有发言权的,倘若不是他二十年前的勉强责备,恐怕他早已经成为了那人的刀下亡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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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还喜好吃葡萄啊?”

又因覃县的地理气候相对怡人,有很多有钱人挑选在覃县购些宅子安度暮年,毕竟,这里固然邻近商都大城,但是却没有越凌城中那种繁闹鼓噪,相对来讲,这里比较合适白叟家摄生。

他就是“石佛”周石,这么多年的光阴腐蚀,仍然没有让这个半百白叟意志低沉,他的眼睛还是像鹰一样锋利,拳头也还是像石头一样坚固,这或许只因为他对于手上的权力仍然不完善热忱。

吴柳见他笑得鄙陋,“耐久”二字又说得古怪,细想之下大惊失容,她看吴宇的眼神也越来越嫌恶,俄然冷哼一声,头也不回地掉头走出了书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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