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章 出名了(上)[第1页/共3页]

“爷爷,这歌你都听了不下十遍了,还没有听烦吗?”李辉的孙女李可儿猎奇的问道。

“啊!”听到爷爷的话,李可儿张大了诱人的樱桃小嘴,因为她晓得本身的爷爷筹办做甚么。

说一千道一万,《高校最炫音》最看重的还是选手的歌颂才气,只要歌颂的好,他们才气够进入到最后的总决赛。

当然了,这个并无毛病龙永杰对刘璘的爱好。

固然龙永杰已经落空了资格,不能插手《高校最炫音》,不过,他还是猖獗喜好上了这档节目,每一期的《高校最炫音》他都没有落下。

因为就在他方才毕业后,《高校最炫音》横空出世了,让他可惜了好久。

现在,龙永杰终究能够必定,这是一首新歌。

随后,欢畅的音乐声从音箱里跑了出来,只是第一耳,龙永杰就喜好上了这首歌曲。

此时,他的内心特别的冲动,听着这首歌,他想到了本身的朋友,他想到了本身年青时候的意气风发,想到了……

“好歌,好歌!”越往下听,龙永杰越是喜好这首歌,同时,他对这首歌的出处也更加的猎奇了。

“覆水不能再收回,奥耶,桃花谢了有玫瑰。”歌声还在持续。

因为泛博的老百姓更喜好看公允公道的节目,而不是充满黑幕,充满潜法则的节目。

“可儿,将笔墨纸砚备上!”

“莫非是新歌?”龙永杰猜想道。

“看看他的单曲是甚么吧!”龙永杰一边点头,一边说道。

并且,刘璘的嗓音也很奇特,沙哑中带着丝丝的磁性,显得特别的有味道。

“昨日一去不复回,奥耶,高兴比甚么都贵!”终究,歌声响起来了。

无他,只因这歌声,太好听了,太有神韵了。

龙永杰是一名普浅显通的白领,他最大的爱好就是唱歌,他这平生最可惜的事情就是他毕业早了一年。

歌名他能够会健忘,但是歌曲的旋律和歌词,他毫不会健忘,在他的印象里,他还没有传闻过如许旋律的歌曲!

作为一名申都会民,龙永杰挑选的第一个鼓吹片当然是申城区的种子选手了。

四分半种很快就畴昔了,这首《朋友的酒》也正式结束了。

年青人听了这首歌,或许会感觉这是一首旋律欢畅,朗朗上口的好歌,但是上了年纪的人听了这首歌后,倒是会有较大的感到。

龙永杰一边说,一边谙练的翻开了电脑。

“刘璘吗?我记着你了!”龙永杰道。

也恰是因为这个,《高校最炫音》才获得了泛博百姓的承认,从而一跃成为音乐选秀类节目标一把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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