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玛!长的这么触目惊心的男人,她还是第一次见!
面前这俄然冒出来的脸,是哪根葱哇!
宁璇呆住了,她只感觉面前的男人背后挥动着玄色的大翅膀,头顶冒出两个角,正青面獠牙的看着她,随时都能够将她吞噬。
但是,下一秒就撤销了这个动机。她,不是他的敌手。
顿时血气上涌,一口气没上来就晕了畴昔。
推桑之间,那入耳的嗓音更加清楚,低醇清厚。
但是,设想是夸姣的,实际是残暴的。
当她追着一只野鸡在山上绕了无数圈,终究有力虚脱晕倒在地,看着那只野鸡在她面前甩了甩长长的尾羽,就缓缓撅着屁股走了。
“如此,甚好。”
只怪本身没能打算好此次出逃的线路,之前只求不被抓归去,以是走的线路就如无头的苍蝇乱闯。乃至于现在的环境远比被带归去还严峻,如果有的选,她甘愿归去了。
宁璇感到后背正阴风阵阵,活了两世,她最怕的东西就莫过于那冰冷的软体植物了。如有挑选,她甘愿被老虎啃了,也不肯被蛇咬。
一声声恬噪的呼喊,打断了宁璇正抱着鸡腿啃吃的好梦。
宁璇这才看清了他,男人!一个长的非常非常――挫的男人!一脸暗疮不说,左脸竟然另有被火烧伤的陈迹,那骇人的疤痕一向伸展到脖颈下。
“救救我・・・・・・”
“女人快醒醒。”
丑男人在她气愤的谛视下毫无压力的蹲下,将手中的馒头在她的面前晃晃。馒头竟然还披发着热气,发酵的香味,馋的她眼睛直冒绿光。
自打魂穿到这世上,她成日里过的都是山珍海味的日子,从未饿过。平日里,如果有人给馒头她吃,怕是绝对不屑一顾。可现在这馒头对她而言,那就是拯救的东西啊!
“女人・・・・・・女人・・・・・・”
“我要・・・・・・”
以是若要问起宁璇,此生最恨甚么人,那么答案当仁不让的必定是――小偷!
可当她喊完话,两人对视了一分零二秒后,她悔怨了。
一月前,她甩了追兵逃到离煜城比来的嵇州,因为出逃时带足了银两,以是一起过得好不萧洒。直到半月前,她一起南下,刚到一个小县城时,财帛外露被人盯上,差点劫财又被劫色。荣幸的是她喊的够大声,招来了四周住民才离开伤害。可惜身上的财帛被抢的一干二净,就连金饰也被抢走了。自认不利的她只能靠着美意人的恩赐才又捱过了几天。
“不该?”男人的嘴角扯开了一道诡异的弧度,冰冷奸滑道:“鄙人平生无甚高文为,倒是驱兽的术法学了一二,虽是召不来大虫雄狮。可呼唤群蛇的工夫,连家师都叹为观止,那一堆堆五花斑斓的毒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