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第010章 与夫家打官司[第3页/共7页]

再者,“七出”条例中的“无子”,指的是老婆过了五十岁今后仍无后代,而本身本年才二十四岁,不在此列。贫贱时,她伉俪二人要和小叔子小姑子睡一间屋子;繁华时,丈夫又跑去睡其他女人的屋子,“无子”如何全见怪到她的头上来。

这天,她在酒楼忙了一日,回到家就瞥见,堂上的公婆身边坐了一个大着肚子的女人。

事情结束后,秋苹将酒楼和宅子典了,筹算遁入佛门。她本来是向佛的,只是舍不了本身的一头长发,因而改头换面,化名香叶,到水商观做了道姑,法名真珠。

三个月后,红丽小产,哭着说是吃了秋苹送来的甜汤。丈夫大怒,暴打了秋苹一顿,又抬笔写下休书一封,扔在秋苹脸上。休书中写明她犯了“七出”中的“不顺父母、无子、妒”,要她净身出门,甚么都不准带立马走人,从而后老死不相来往。

平静之地不复平静,不堪其扰的真珠留书给卢县令,书曰,“过尽千帆皆不是,恨不相逢未嫁时。早知如此绊民气,何如当初莫了解。现在皆是生前梦,一任风霜了烟尘。”然后连夜分开了水商观,转去菩提庵修行,并剪断一头长发,表白本身偶然再入尘凡的决计。最后,卢县令痛苦不已,黯然拜别。

秋苹面无神采地听完了,才渐渐说道,佳耦一体,夫君的孩子就是她的孩子,等那孩子出世后她情愿扶养孩子,并且视如己出。但是,当年嫁过来时,婚书上白纸黑字写的清楚,丈夫不能纳妾,是以这位红丽女人不能进家门。

秋苹收好休书,不哭不闹,真的一文钱东西也没拿,就头也不回地走出了大门。畴前待如亲生女儿的公婆,三个被她一手扶养长大的小叔小姑,没有说半句挽留的话,冷眼瞧着她披着一头狼藉的长发,一步一拐地走远。

第二天,秋苹做了一件惊人的事。她捧着七年前的那张婚书,与新收到的那封休书,再加一纸诉状,把夫家一家告到了镇江府县衙。传闻,当年这件案子颤动一时。

而当代,不知为何,前面的这一段故事竟完整没有产生。那位卢县令从没来道观看望过,真珠也没有剪了头发去做尼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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