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七十三章 就是要有个性[第1页/共4页]

苦楚的歌声,在万人体育馆内回荡,这首旋律简朴的歌曲,以一种直白的艺术传染力,让那些听过的人久久难忘。你说它俗气吧,恰好有一种引诱你,让你不得不听下去的打动,而当你哼过几遍以后,竟然就发明本身已经不晓得从甚么时候开端,就喜好上这首歌了。

“思颖,这个歌手我喜好,要想体例挖过来。”刘宇凡指了指穿戴红色西装,正在台上投上天演唱的杨坤说道。

一首风行歌曲所应当具有的潜质,这首《恋人》都具有,又是在如许的场合之上,刀郎的走红,几近成了必定。

“刀郎?没听过他的歌啊,不过他这身外型倒是挺酷的。”台下的观众已经开端小声群情。

“就是~~阿谁,你这歌词,写得也太有点~~黄了吧,甚么火火的嘴唇,温存甚么的,都是些甚么词啊,我说你的脑筋里,就不能装点端庄的东西吗不跳字。陈思颖方才听了那首《恋人》以后,内里的歌词让她有一种耳热情跳的感受。歌词实在是太热了,如同一碗烈酒,呛得人如同被烈火烧过普通。

“师弟,你说你写的这首歌,如何这么~~阿谁呢?”听完了刀郎的演唱,陈思颖想了想,有些不美意义地问道。

“好的,感激刀郎,给我们带来这么炽热的歌曲,让我们再一次把热烈的掌声送给他”朱军在台上笑着讲解道。这段看似随便的话,却引发了很多故意人的重视。

“哪个?”刘宇凡没有明白陈思颖的意义,看着她问道。

“嘿嘿,那我们就等着看好了。”刘宇凡也反面她争,一副胸有成竹的模样。在现在的风行音乐界,刘宇凡就是神。因为他清楚起码十年的风行音乐走势,作为一个爱乐人,这些东西就像本能一样,刻在他的脑筋里。单从这一点上,就算是业界最资深的音乐批评人,也没法和他相提并论。

不管喜好不喜好,明天早晨,坐在这里听到这首歌的观众,几近都记着了这个喜好戴着棒球帽子,长得浓眉大眼,有着奇特沙哑嗓音的――刀郎,同时记着的,另有他那首炽热的《恋人》。

狂野的电吉他声响起,舞台上的灯光是那种淡淡的蓝色,照着从舞台一侧上来的刀郎。他还是那身一如即往的牛仔打扮,一顶棒球帽遮住了他小半个刚正的脸,看上去更多了几份奥秘感。

“算了,懒得理你,归正公司是你在弄,我是纵情大罢休,你喜好如何弄就如何弄吧。不过师弟,我想尽快把《睡莲》做出来。”陈思颖一脸巴望地说道。对于这首曲子,她现在是特别上心,拉二胡这么长时候,她还是头一次碰到这么喜好的曲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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