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二章 竹梅白头翁[第1页/共3页]

这类好命,方剂笙却没有。她有的,只是疆场上九死平生的厮杀,和被父亲一折两段的画笔。

琴棋书画,在方国公眼中,都比不得武技一途。以是,方家的儿子当女儿养,除了自在,凡是方庭君所求,方国公从无不允。不管是诗书大师,还是鸿儒名流,只要方庭君开口,天涯天涯,方国公也能将人抓来。

宣纸湖笔,貔貅镇纸。

荼靡神采古怪的盯着方剂笙握笔的手。

为首之人,身着青色缺胯袍,脚穿墨黑长靴,腰间挂刀。刀柄上并无任何装潢,却无端让方剂笙感觉凌厉。再看那人,眉眼熟的很有男人气势,棱角清楚的脸上毫无神采。

落英缤纷中,毡毯上跪着调墨的丫环。被昭荣郡主点名的三人,纷繁执笔。

画成,仍无人观,反是荼靡和花开面面相觑。荼靡猜疑,花开则欣喜。

还是说,在分歧的人面前,在分歧的场合,他有着分歧的态度和模样?

在那一刻,方才还被方剂笙误认是冰块一座的他,俄然冲着明穗微微展颜,眼中和顺可见一斑。

明穗的目光,看的却不是程曦,而是大步而来的挂刀之人。

围观的蜜斯,或执扇,或掩口,互换各自心中的赢家。

以是,程曦虽无功名在身,可只要他情愿,平步青云是唾手可得。毕竟他曾是大周建国以来最年青的状元郎。何况,他身后另有一个繁华滔天的黎阳孟家。当然,那赏心好看标容颜,也是让诸位蜜斯放弃矜持的启事之一。

秦?秦家人?

秦墨染不喜被人逼迫的感受。身为秦家女,且本日乃为东道主,为了秦家名誉,她只能赢。一念至此,她下笔如飞。

方剂笙还是有礼地冲程曦点头。继而她就被一拥而去的蜜斯们给挡在身后。就连奉食烧水的丫环们,也都羞红了脸,抢先恐后而去。

反观明穗,但是无所谓。她有求于秦墨染,自不会夺了秦家风头,只是郑家二蜜斯——于这画技上,可有成就?

肉是好肉,精瘦红润,盘盘大块。

俄然,他身后一人俄然上前,阻断方剂笙切磋的目光。

方剂笙如有所思,看向低头的明穗,和冲上前去挡住他目光的水秀。

当时她还小,被血溅染的心,夜夜被梦惊醒。她每日肥胖,见肉呕吐,只能每日喝些稀粥。虎帐里,方国公日理万机,甚少召见她一个小兵。

方剂笙心机凝集,未见荼靡几次蹙眉。

程曦,喜好变脸?

懒洋洋,意态落拓,笑起来让人如沐东风,可不恰是昨日才见过的左相之子,程曦程三公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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