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样的泪,他平生只见过一次。

“阿奴,你值得更好的。”龙驭俄然说。

她生机时,他便一声不吭的坐在她的劈面,待她情感平复下来,一杯刚沏好的热茶便已冷静地放在了她的面前。

“我和他之间的事情很难说的明白,我自九岁便跟从在他身边,现在已有十年之久。曾经爱,但厥后却不肯意再爱。就像你说的,避世而居,笑傲苍穹山川间,那样闲云野鹤的糊口,我自是心神驰之,但我当年插手凤门的时候,曾经对他承诺,此生永不叛变于他,若我有朝一日分开,除非他同意,听任我拜别,要不然我又如何能走的了。”说着,剑奴竟是一叹:“阿驭,他是甚么样的人,你应当比谁都清楚,凤国天下事他的,如果他不肯意,我便走不了,纵使能够分开这凤国皇宫,只怕也走不远。”

但当剑奴看到龙驭唇边逸出的笑容时,也忍不住笑了起来。

“你倒有,只是过分奇特了一些,像我如此貌丑之人,当今天下大抵唯有你感觉我貌美了。”

剑奴心机一软,就没有再动了,任由他枕着腹部,但手在他掌心握着,却感觉仿佛出了一手的汗。

这一幕若被平凡人看到,定会感觉这是风骚佳话一桩,但看到这一幕的人是凤简,统统就又另当别论了。

龙驭不厌其烦的包涵她的坏脾气。

那一笑,有着前所未有的朴拙,有着无尽的豁然和轻松。

十六岁那年,她受命刺杀番地权臣,固然杀了那人,但同时也轰动了护院,不设防遭了暗害,当时伤的很重,还中了毒。

“……你自走你的,带我分开做甚么?”她也望着天,话音漂渺。

龙驭身家薄弱,聪明无双,凤简一贯晓得收拢民气,借机熟谙龙驭,继而两人一拍即合,话语很投机,到厥后结拜成了兄弟。

厥后她成为他的妃,厥后她战死疆场,当身材被敌军长枪贯穿高高举起的刹时,有一滴泪从她的眼角快速滑落,嘴里无声唤出的名字倒是“龙驭”。

她笑,感觉龙驭说的过分于轻松了:“你口中的破龙椅,但是别人眼中的香馍馍。”

实在最让人印象深切的是,在龙驭的眉心正中间,有一颗圆圆的朱砂痣浑然天成,倒像是天外之仙。

“头分开。”剑奴推他,他干脆抓着她的手合握在掌心,安然放在了胸前,闭上了眼睛,声音沉寂:“和顺些,让我躺一会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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