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江湖第一人[第3页/共3页]

此语传出,江湖震惊。

有说他大言不惭的,有说他放肆傲慢的,有说他是疯子,但不管如何,谁都不得不竖起大拇指,赞一声豪杰豪杰,很有一股明知不成为而为之,虽千万人吾往矣之慨。

沧州府镇上,他击败苗人凤,连辽东大侠胡一刀都自认不敌,被江湖高低都穿出了花儿。而后,击败张召重为首的御前带刀侍卫,顺手斩杀沧州知府吴开导,更让这传奇上了一层楼。

岳风没有死,关于他三头六臂的传闻也晓得,唯有报以苦笑,三人成虎啊。

李沅芷仍在后边笑嘻嘻道:“我打你不过,但是已经摸过了,你杀死我也没用啦。”

统统看上去很美,而后的传闻却越来越没边儿。

有人道,岳风不过二八,但一身武学倒是泰初烁今,前不见前人必定是扯淡,但遵循武侠之势,后不见来者是必定的。当然,这一点是存在争议的。

今后获得一个结论:武功再高,也干不过军队!

因他击败苗人凤、胡一刀,夺剑张召重,又有很多江湖中人坚信他未死,别的一个外号便被世人提起,一样也是七个字――“无敌天下赛阎王”!

经此作死一难,岳风便低调多了,一边养伤,一边信马由缰,往西赶去。

Tip:拒接垃圾,只做精品。每一本书都经过挑选和审核。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