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八章 叶开登台[第2页/共4页]

这两种乐器的对比,在曹帅和叶开的身上很较着地考证开来。曹帅上场时穿的是一身初级定制的燕尾服,脚上踩的是油光发亮的皮鞋,弹的是十几万一台的卡瓦依。

在曹凡天看来,冲着曹帅刚才的表示,进入茱莉亚应当是十拿九稳的事情。史蒂芬森想了一下,说道:“很胜利的一次演出。”

“我已经沉浸在他爱的陆地里,没法自拔!”

史蒂芬森意味深长地看了一眼曹凡天:“曹先生,这首曲子真的是你儿子创作的吗?”

“我感受我要沦亡了!”

台上已经规复主持人身份的曹帅,一向在盯着史蒂芬森和他老爹的说话。看到曹凡天神采阴沉,他的心也是悬了起来,但是最后看到曹凡天脸上又暴露笑容,他的心又放了下去。茱莉亚,我来了!

跟着最后一个音符消逝在氛围当中,这首《蓝色的爱》正式演出结束。曹帅深吸一口气,起家走到台前对世人鞠了个躬。

再看看我们的叶开,洗的发白的T恤,配上洗的发白的牛仔短裤,另有一样洗的发白的球鞋。固然很洁净,但是显得和这个舞台格格不入。再说乐器,这二胡还是黉舍借的,上面还贴着明晃晃的标签。

音准,就是有没有错音,史蒂芬森对于错音这方面的容忍度是绝对的零。他以为,一个钢琴家在演出的时候弹错音符,无异于厨子在做菜的时候放错调料,如许的作品完整就是成品。史蒂芬森能坐到副院长这个位置,还是分担招生这一块,本身的音乐素养绝对是顶级的。就算不看谱子,光听也能晓得对方哪个处统统错音。不过曹帅为了明天,将这首《蓝色的爱》苦练了半个多月,每个音符都深深地记在心中,近乎达到了前提反射般,不消颠末大脑,手指就主动按在了精确的键位上。直到演出结束,也没出甚么不测,一个音符不差的顺利完成。

音乐性,则是吹奏者对曲子含义的了解与表达。为甚么说同一首曲子,分歧的钢琴家弹起来有分歧的感受,就是因为音乐性。每个钢琴家在弹奏曲子的时候,都会把本身的本性给融入演出当中,构成本身奇特的气势。音乐性,对于吹奏的质量来讲,是最不首要的一点,但也是最不容忽视的一点。只要前面三点合格,那么便能够说吹奏是胜利的,但是胜利和完美之间的差异,就是在音乐性这一点。天下上钢琴家多如牛毛,但是能让人铭记的屈指可数。而凡是被世人所铭记的钢琴家,必然都有着本身奇特的气势、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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