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巧,我也想杀了你。”

“你想杀了我吗,哈文?”

“被人掏心太疼了,哈文,在被取出的心脏的那一刹时,我想到了很多事情,或许就是临死前的走马灯吧,”我尽力对着这位照顾了我很多年的大哥笑了笑,从他的反应来,这或许看上去底子不像是一个笑容,“为甚么非是我死不成呢?为甚么必然要逼我去做呢?”

“你看,我的皮肤是不是比当初风吹日晒的时候好多了?”

我也不例外。

当然了,这位法圣并不是拿我毫无体例,只要一个禁咒下来,我还是会被打的灰头土脸,只是现在已不是上古邪术横行的年代,用禁咒如喝水的法师已然销声匿迹,就算科威尔能用,随便一个禁咒下去,起码几百年内,这块地盘会寸草不生,旁人连靠近都不能,成为名副实在的无人区。

很遗憾,林斯特王国的兵士足足是蛮横人的十倍之多,就算我能一打五,环境仍然不容悲观。

对于身为亡灵的我来讲,哪怕被上百支箭矢射中也不痛不痒,安奈尔的秘银箭上被人附加了最根本的光亮神通,射到我身上还比不上挠痒痒的力道,可见帮他做附加神通的神职职员并没有多高的神术成就。

在大陆冗长的汗青里,不是没有呈现过矗立独行的亡灵,他们否定本身的赋性,神驰本身的生前,尽力埋没本身的身份以期融入到活人的天下,标榜着爱与人道,标榜着标榜着就被他们所谓的“爱人”、“亲人”、“朋友”给干掉了。

每一个亡灵君主都有特别的范畴,能够重现生前最深切的统统,每一个踏入私家范畴的仇敌都遭到无情的绞杀。

那些手无缚鸡之力的刀剑保藏家老是嚷嚷着要用甚么天鹅绒擦拭剑刃,在我看来都是不知所谓,凶器这类东西最大的意义就在于战役和杀生,只要满足了这两点,你整天用麻布擦也能亮洁如新。

硬要说的话,视亡灵为一个特别的种族更加合适,只不过这个种族天生就站在生灵的对峙面。

他粗黑眉毛几近要达成一个活结,熟谙哈文这么久以来,我还是第一次在疆场以外见到他如此严厉的神情,哦不对,现在也是疆场,是我和他的疆场。

假定亡灵只是活人换另一种活法的话,那生灵为甚么还会畏敬灭亡?那为甚么另有无数猖獗的学者沉迷于早已失传的重生术不成自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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