悄悄地揽下统统痛苦,将刘毅推上精确的人生轨迹。
刘顺很受伤,难怪这家伙身边没几个朋友,谁受得了他那张利嘴啊。
眼看着对方将近跑近了,舒景从速冲上前把他拦了下来。
在刘顺看来,如许的人别扭得让民气疼,看似表面冷若冰霜,实则内心狂热似火。他们假装本身,实在是贫乏安然感,惊骇受伤害。但是一旦对人好起来,便是掏心掏肺的好,刘顺不想在他们的脸上看到一丁点受伤的神采。
“……”刘顺看着舒景那张光滑白净的面庞,无可何如地一笑,这家伙老是把本身捯饬得鲜敞亮丽像只花孔雀似的。他俩站在一起不消比差异就出来了,一个香喷喷的,一个臭烘烘的,可这只傲岸的孔雀竟然不嫌不弃地牵着他的臭手在校园里驰驱,也真是够不成思议的。
只是半夜梦回时分,影象的闸门悄悄翻开,旧事如潮涌,他开端冒死地驰念刘毅。
“可这气候太热了啊,明晃晃的太阳照在身上你不嫌晒吗?”
……
……
舒景来到操场上,看到的便是如许无趣的一幕。
拳头不自发地握紧,刘毅死死地盯着火线逐步走过来的两道身影,眼神暗沉得可骇。
刘顺不晓得是如何和他成为朋友的,归正每天见面,一来二去就混熟了。遵循普通环境,刘顺喜好和吴迪、周伟那样的人做朋友,因为他们几个是同类人,有不异的人生观和代价观,有共同的兴趣爱好,另有一点最首要的是——他们都是普浅显通的小diǎo丝。整天嘻嘻哈哈,会抠鼻、会撸管、会爆粗口、会穿秋裤,那些在高富帅看来极其掉份儿的事他们都能做的很顺手。
对于他的频繁呈现,刘顺并无贰言。他此人挺温馨的,温馨中又透着冷傲,平时走路鼻孔都是朝天上扬的,总之臭屁得很。幸亏刘顺大大咧咧惯了,底子不把他这些小弊端当回事儿,每次见面对他都如初见般友爱热忱,相处了几天后,还感觉他这类矫情又别扭的性子挺好玩的。
恰如现在,活动了两个小时,身上的衣物早已被汗水湿透,刘顺本想回寝室冲个热水澡换身洁净衣服,可舒景一心想帮他挽救晒伤的皮肤,他不忍心回绝对方的美意,只好忍耐着黏糊糊的感受,任由舒景拉着他往前走。不过嘴上贱搓搓地调侃起来,“喂,护肤甚么的仿佛娘们儿兮兮的,完整分歧适威武帅气的我。”